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定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学生,条件参见奖助学金文件(下同)。
(二)学业奖学金
共分三个档次,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全体研究生的40%,此奖学金为省财政拨款,需要填入省系统-国家资助-硕士国家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30%,二等学业奖学金和三等学业奖学金为校内自筹资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完成后,填入系统内的校内资助项目。
按照上级规定,整体指标如有小数点,小数部分舍弃。
(三)国家助学金
除未转档案及自动放弃的学生,其余学生均获得助学金。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1.学校成立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校纪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资助中心、培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2.培养单位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认定小组
(1)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立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2)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小组:以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在本专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开始开展评定工作。
(二)政策宣传、学生申请(9月9日-9月17日)
1.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应在9月17日前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完善个人详细信息。
2.往年已经完善过个人信息的学生,如有核心信息变更,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发生变更的信息如学籍异动同学的学制、所在年级、班级,政治面貌等进行更新。
3.培养单位完成奖助学金评定后,学生通过上述系统申报,申报范围为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无须申报。
(三)培养单位评定公示阶段(9月18日-10月7日)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完毕后,评议小组需向学院认定小组提交奖助学金评议报告,报告包括评议时间、评议方式、评议过程、评议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并需要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培养单位需将认定结果公示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奖(助)名单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学校公示、材料审核阶段(10月8日-10月13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对学院提交的获奖(助)名单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是对研究生的关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定工作。
(二)严格标准。各培养单位依据《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暂行办法》(院研〔2014〕62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研究生奖助制度(院研〔2014〕74号)和本单位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选工作。国家奖学金各专业推荐1名候选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三)系统填报。研究生处将为每个学院设立一个账户,培养单位负责人登录网站http://gxzizhu.jyt.henan.gov.cn/Home/SignIn,审核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名单必须与评选结果一致。
(四)材料报送。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表格参见省文件,可从系统导出)。培养单位须审核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中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校意见等内容,必须符合文件规定的字数和内容要求。
(五)树立正风。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研究生典型事迹,引导形成良好学风。评定工作全程接受学生和纪委监督,在公示阶段,培养单位和党委研工部要第一时间回应质疑和申诉,确保评定的公信力和结果的权威性。
监督电话:校纪委 29000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900065
监督邮箱:校纪委 jjw@ayn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yjsjy@ayn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