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需在2024年7月5日前考核完毕,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二、课程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原则上课程考核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考核方式一致。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既要反映研究生掌握知识的程度,也要反映研究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课可以采取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原则上所有考试课均须统一安排考场进行考试。

3.根据课程性质,考查课可以采用课程论文、案例分析、考察报告等形式进行,按100分分值命题。以学位点为单位,制定考查课考查模板并提出相应要求。

三、考试试卷命题及印制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需命制A、B两套试卷,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统一使用研究生处提供的考试试卷模板。试卷按100分分值命题,且A、B卷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

2.试卷命题工作由任课教师承担,各开课单位应对开设课程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试卷的校对、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试卷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

3.考试试卷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印制,参考本科试卷印制要求,采用B4纸张单面印制。做好试卷印制各环节的保密工作,杜绝考卷泄密。

4.试卷原则上应于考试前3天印制完成,由各开课单位负责保管。

四、成绩管理及材料归档

1.根据《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研究生课程成绩的评定,既可以以最后的考试成绩为依据,也可以综合平时的测验或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以评定。”但建议设置平时成绩,根据课程性质,还可以设置实践成绩。

2.各开课单位负责保管课程考核材料,考核材料按研究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考试试卷材料装订顺序:A卷样卷、A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定单、成绩单、考场记录单、研究生答题卡、B卷样卷、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定单、补考研究生答题卡。考查材料装订顺序:成绩单、研究生考查材料。

3.各学院负责整理研究生成绩,如有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情况,根据《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重修,随下届研究生本门课程考试时补考一次,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注明‘补考成绩’”。

五、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

1.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各环节工作,并做好试题、试卷、成绩单等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强化监考职责的履行,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发生,严禁委派其他人员代监考。考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清点试卷并及时完成试卷提交。

3.研究生期末考试将严格按照我校相关考试规定进行,对于考试中出现违纪情况的考生,将依据我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持校园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未携带相关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因病或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考试前一周到研究生处教育教学科办理缓考手续,开考后再欲办理缓考手续将视为无效。缓考考试一般于下一学期第三或第四教学周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培养单位决定。

5.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及时批改试卷、登录成绩,各学院完成成绩审核,课程大纲、教学进度表、课程考核材料、各门课程成绩单、本学期研究生成绩汇总表等课程材料由各开课单位负责完成归档。

6.6月18日下午4点前,各培养学院将本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安排表》报送研究生处教育教学科。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3300908研究生处教育教学科。

研究生处

2024年6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应用型高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联盟课题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