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我校在文博楼一楼中厅会议室召开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工作部署会。副校长孙金伟、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分管学科或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孙金伟主持。
会上,研究生处处长宋汉林传达了《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2024〕339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我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孙金伟解读了国家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要求,特别强调了博士占比、生师比、师均年科研经费、生均经费等关键指标要求,要求各单位要对照申请基本条件,找短板,扬优势,以超过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为目标进行建设。最后他强调,各部门和各学院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全校要以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奋力开创学校各项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