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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 关于建设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的实施意见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9-05 




建设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安排,是建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有效抓手,是实现办学层次突破的重大举措,是地方性、教学型院校实现突破与崛起的必然选择。为深入贯彻2010年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十二五”时期办学与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安师〔20111号)要求,大力推进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早日建成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加快实现“一个目标、两大跨越”战略任务,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全面提升,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

通过四年(20115月—20154月)建设,使学校综合办学实力明显增强。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学科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水平,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培养质量的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催生高水平科研成果,为中原经济区和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办学层次实现突破。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达到国家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力争实现学校办学层次的突破。

(二)原则

建设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应坚持以下原则:

1.学科兴校原则。以建设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为抓手,突出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牢固树立“学科强则院系强、院系强则学校强”的思想,以学科建设理念经营学院和学校,推动学校发展方式的转变。

2.科学规划原则。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应遵循突出优势、彰显特色的方针,做好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总体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3.重点突破原则。按照“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基本条件,遴选5个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分别重点建设1个一级学科点,承担学校办学层次突破的重任。

4.动态管理原则。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按照四年期规划建设,进行年度检查和建设期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二、内容与任务

(一)内容

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应紧紧围绕下列内容进行建设:

——凝练学科方向。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遴选培育4个左右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

——汇聚学科队伍。积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学科人才,充分整合校内外人才资源,建设一支学历、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能持续不断开展较高水平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学术梯队。

——构筑学科平台。围绕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方向,建设好能够满足学科发展需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创新学科成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承担并完成多项省部级以上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在SCIEICSSCI等收录的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在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著作、获得国家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等逐年增长。

——培育学科人才。与高水平大学联合在校内培养硕士研究生,开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系列课程、专题讲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营造学科氛围。注重学科文化建设,形成精诚合作、勇于创新的团队精神。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二)任务

按照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的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申报条件,制定具体的建设任务。

三、条件与遴选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拟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5条:

1.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10人以上。有较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有较为合理的学术团队,有4个左右明确的学科方向。

2.近五年有省部级以上课题10项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篇以上,外拨科研经费文科学院、理工科学院分别在10万元、30万元以上。

3.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4.有校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省级以上科研平台。

5.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

6.教师有与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经历。

7.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近五年举办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二)遴选程序

1.学院申请。申报学院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并提出清晰的一级学科建设规划,重点是学科方向、师资队伍、科研平台、科研成果和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划等。

2.专家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定委员会,对申报学院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议,在现场答辩、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遴选出拟建设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

3.研究确定。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扶持政策

在现行管理体制、经费分配办法不变的基础上,学校采取如下扶持政策:

(一)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优先设置“殷都学者”、“校特聘教授”岗位。在人才引进、学科带头人培养和职称评审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各科研平台聘请校外学术委员会专家顾问。优先推荐重点学科成员作为省教育厅及以上人才工程候选人。优先支持重点学科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或进修访学。

(二)教学与质量工程方面。在省级教学研究立项、教学成果评奖、质量工程项目审批立项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适当减少重点学科所属团队成员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学校对学科带头人每年减少50%。方向带头人和团队其他成员原则上按照每年30%20%的标准减少学院额定教学工作量,具体减少数额由各学院院长确定。

(三)科研与学科建设方面。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自动成为学校第一层次重点学科。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和科研平台。对于重点学科成员申报的与重点学科建设方向一致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立项和经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四)条件建设方面。学校设立财务专项,列入预算。在图书购买、设备购置、办公用房上优先满足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教学科研需要。围绕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优势和特色方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满足学科发展需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五)研究生培养方面。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支持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与高水平大学联合在校内培养研究生。

五、管理与考核

(一)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组织的副书记、主管教学和科研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实验设备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制定规划。遴选确定的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根据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要求,提交四年期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各学院应聘请校外专家对上述规划进行论证,提出考核标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学校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出的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审核,并制定目标考核标准。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校长代表学校与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院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四)考核奖惩。除需参与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外,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还需接受年度检查和建设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检查结果优秀的学院,学校授予该年度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学校对其提出警告;连续两年检查不合格的学院,取消其建设资格,并从全校遴选新的学院递补。建设期考核成绩优秀的学院,学校授予“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模范单位”称号,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其他。学校鼓励各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经学校研究可给予特殊奖励。

六、附则

(一)本意见适用于本期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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