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决定,自2026级研究生开始,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执行如下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70%。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人/年(以河南省当年政策为准),覆盖面20%;二等奖6000元/人/年,覆盖面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覆盖面30%。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
4.“三助”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三助”岗位视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按标准发放。
5.特殊困难救助。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学校特殊困难救助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培养期内以安阳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学校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7.如国家奖助政策发生变化,我校政策将随之调整。
8.本标准适用于2026级及以后新生,在校生按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