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为落实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2年4月9日至4月10日, 一志愿过线考生及调剂复试考生同时复试。
若接受拟录取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学校将组织二次复试,二次复试时间不晚于2022年4月23日。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政审表
2.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政审表
应届生、已工作考生、其他考生分别由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复试前通过钉钉平台收集(系统会下发钉钉消息通知,请注意钉钉消息)。扫描的各项材料务必清晰。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和英语测试两部分。
(一)专业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和提问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1.考生考前从指定教材(《汉语教程•第一册(上)》,杨寄洲编著,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版)15篇课文中任选一篇(如选用篇目中包含两篇或三篇对话,因内容相关需按一篇课文进行整体设计)进行教学环节设计。
2.复试当天考生就自己选定的课文进行线上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完毕后,考官根据考生说课内容随机提问2-3个问题,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整个专业测试环节原则上在15分钟之内完成。
3.指定教材可自行购买,也可自行打印电子版(见附件1),电子版仅做学习交流使用,请勿传播,引起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二)英语测试。测试英语口语会话。
(三)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现代汉语》和《中国古代文学》两门课程(书目参见招生简章),加试时间安排在专业测试和英语测试之后,同样采取线上问答形式进行。
四、复试成绩构成及说明
1.复试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及英语测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英语测试成绩*30%,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百分制,其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加试成绩不合格。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考生报考专业国家
总分线+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国家总分线)/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不低于计划招生人数的1.2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从调剂志愿考生中增补。
五、复试方式及要求
复试方式为远程网络复试,采用阿里钉钉及腾讯会议双平台,阿里钉钉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紧急情况可主备切换,确保网络复试安全。
相关要求如下:
1.全体考生(含本校学生)均通过网络方式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前通过钉钉平台在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调剂要求及步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预计于3月底开放调剂意向采集系统,我校开通调剂时间与研招网一致,开通时长视考生申请数量而定,开放时长不小于12小时。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2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区分数线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汉语国际教育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下;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汉语国际教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所学专业应为汉语国际教育或汉语言文学、英语等相近专业。
考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2.调剂规则
(1)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优先选择一志愿报考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同为报考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优先选择本科所学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
(2)优先级相同的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同一所院校的考生依据初试分数选择调剂名单;一志愿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分数、英语水平、实习经历、在校表现等因素,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英语达到CET6或更高水平的考生。
3.调剂流程
(1)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申请调剂我校;
(2)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导出全体调剂考生信息,依据规则选取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4)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七、体检
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结果扫描件按要求上传至指定平台。
八、录取
1.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2.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
(6)复试考试违纪舞弊者。
4.录取公示。拟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在研究
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申诉
1.信息公开。通过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与申诉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jjw@aynu.edu.cn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信箱:yjsc@aynu.edu.cn
举报电话: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2)2900005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372)3300908
通讯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编:455000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