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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25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为落实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分批次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4330-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13日至14日,后续根据录取情况确定复试时间,具体参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二)复试形式

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各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校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公示复试人员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学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无学位证考生现场向学院进行说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明。往届生提供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及大学期间成绩单1份,成绩单应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政审表。政审表模板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应届生、已工作考生、其他考生分别由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政审表并加盖公章。

4.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考生下载填写并签名。

招生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查验证件原件,留存证件复印件、相关证明及政审表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知识考核。

2.外语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参见《安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形式为笔试。

复试形式可分为笔试和面试,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形式并提前命制复试试题,鼓励采用开放性试题,如采用非开放性试题,复试须采取封闭管理形式。

(五)成绩构成及说明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英语复试成绩比重40%,其余专业英语复试成绩比重为20%,各专业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参见学院复试细则。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百分制,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视为加试成绩不合格。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比例。我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复试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提前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并将细则提前向考生公布,实施细则应该按照教育部复试文件要求,严格复试管理,做实做细考生服务。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需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调剂要求及步骤

我校将于2024328日通过研招网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发布调剂信息,48日正式开通调剂。有调剂意向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须符合《安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专业A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双过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相近专业由二级学院根据培养需求列出范围,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处统一向考生公布。

考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申请调剂。

2.调剂规则

 调剂考生区分优先级:

1)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考生优先。

2)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考生优先。

学院先选择优先级高的考生。

调剂考生优先级相同,一志愿报考同一所院校的考生依据初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调剂名单;一志愿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分数、英语水平、实习经历、在校表现等因素。

3.调剂流程

(1)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上申请调剂;

(2)调剂时间截止后,我校依据规则选取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

(4)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八)体检

1.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2.请各位考生参照以上标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后一周内,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yjsjy@aynu.edu.cn,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为专业名+考生号+姓名,如国际中文教育+10479421****9+张三,原件入学时交所在报考学院。

(九)录取

1.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2.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复试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复试成绩若相同比较初试成绩),学校依名次进行拟录取。

3.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

6)复试考试违纪舞弊者。

4.录取公示。拟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申诉

1.信息公开。通过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与申诉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jjw@aynu.edu.cn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信箱:yjsc@aynu.edu.cn

举报电话: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22900005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3723300908

通讯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 邮编:455000

三、本方案由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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