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培养>>正文

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9 




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为了保证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中各项工作顺利按期完成,现就做好我校2013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文学院、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日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申请时间:2015年3月20日以前完成申请。

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文学院根据《安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专人结合培养方案对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必修环节、学分、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

2、3月25日前,研究生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查。

三、学位论文评审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于3月20日(周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向研究生处提交论文电子版,发至hygjjyss2013@163.com 。3月底、4月初进行论文修改。

2、所有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在4月1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号研究生姓名.doc”,(例如“文学院1301357001张三.doc”)上交到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论文电子版上报时去掉“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非公开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及“致谢”内容,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并符合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齐电子版毕业论文后,刻录成光盘,上交到研究生处。逾期未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生不能参加答辩。

3、4月10日-4月15日,研究生处对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2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复制比例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40%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5、学位论文首次检测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交研究处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评审安排

1、5月1日前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将论文打印稿提交至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聘请专家评阅。

2、学校按照不低于当年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总数的60%进行校外“双盲”评审;研究生如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必须参加“双盲”评审。校外“双盲”评审由学校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

3.非校外盲审的学位论文由文学院组织有关同行专家评阅;每份学位论文须聘请2位同行专家(其中应有1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由评阅专家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三)学位论文送审应提交以下材料: 

1、《送审申请书》一式一份; 

2、按照《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规范》规定的格式撰写、编排、印制的学位论文一式三份;“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须将作者、指导教师姓名及有关反应作者和导师的信息隐去。

3、《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三份;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以上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应有1位校外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答辩前应提前将答辩安排报送研究生处,并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答辩结束后,及时将答辩结果报送研究生处。

3、5月25日前,组织完成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按要求认真修改论文,并向研究生处、图书馆和文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电子版和纸质版。

5、5月28日前,文学院将最终论文电子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提交研究生处审核。

、学位授予

1、6月初,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上旬学校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安阳师院研究生处

上一条:我校举行201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

下一条:安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关闭